在山西吕梁柳林县王家沟乡,两处赤泥库如同悬在当地群众头顶的“达摩克利斯之剑”。佐主村卬沟赤泥库被指“仅有排污许可证,其余手续全无”,大圪达村新建赤泥库深陷“先建后批”的违法漩涡。26公顷的工业固废堆场,折射出的不仅是企业合规意识的淡漠,更是地方监管体系的层层失守,暴露出资源型地区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博弈中的深层病灶。依规查清事实、严肃追责问责,方能斩断利益链条、守住生态底线。
一、乱象丛生:手续残缺与违法建设的双重困局
赤泥作为氧化铝生产的强碱性工业固废,具有腐蚀性强、易扬尘、难降解的特性,其堆场建设必须严格履行立项、环评、用地预审、安全许可、水土保持等全链条审批手续,这是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》明确的法定要求 。但柳林县森泽煤铝有限责任公司的两处赤泥库,却将法律法规视作“一纸空文”。
佐主村卬沟赤泥库的合规状态堪称“畸形”。群众举报其“除排污许可证外无任何手续”,官方文件对此予以印证:2025年7月,柳林县应急管理局执法记录显示,该堆场因“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延期仍继续运营”被罚款7万元 。这意味着,这座长期投用的赤泥库,长期处于安全许可失效、用地与规划手续缺失、环保合规不全的“裸奔”状态,强碱性赤泥直存于自然冲沟,对土壤、地下水的污染隐患触目惊心。

大圪达村新建赤泥库的“先建后批”,更是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。该项目总用地26.17公顷,直至2025年5月才取得《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》,而彼时工程早已动工建设 。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,环评文件未获批不得开工建设,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亦有同款约束 。企业为赶工期、抢进度,将审批程序倒置,本质上是对生态环境安全的漠视,更是对法律权威的公然挑衅。
更令人忧心的是,两处赤泥库的现场安全与环保隐患全面失控。2025年9月,省安委办督导组核查发现,新建赤泥库存在防渗膜未全覆盖、锚固设施缺失、排洪系统不达标、压实度与含水率检测数据空白等6项重大隐患 ;旧赤泥库长期存在扬尘污染,2025年上半年因积尘扬尘被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罚款4.8万元。防渗失效或致碱性渗滤液污染地下水,排洪不畅易引发溃坝风险,扬尘扩散直接威胁周边群众健康,多重隐患叠加,无异于在群众身边埋下“生态炸弹”。
二、监管失守:多部门缺位与责任悬空的深层病灶
赤泥库乱象绝非一日之寒,也非企业单方面之责。从项目审批到日常监管,从执法查处到整改落实,柳林县相关部门层层失守、步步缺位,构建起“企业违法、监管沉默、隐患存续”的畸形生态,严重背离“党政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的监管要求。
审批环节“放水”,为违法建设开绿灯。 赤泥库项目涉及行政审批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应急管理等多部门联动审批,任一环节缺位都可能导致合规漏洞 。大圪达赤泥库“先建后批”,审批部门未严格执行“未批禁建”规定,未在项目动工前开展巡查制止,反而在企业违法动工后“补办手续”,变相纵容违法行为;佐主赤泥库长期手续残缺、安全许可过期,审批与监管部门未及时督促企业补齐手续,任由违法状态持续蔓延 。这种“重服务、轻监管”“重放行、轻把关”的做法,本质上是监管责任的悬空,为企业违法提供了可乘之机。
日常监管“走过场”,隐患排查流于形式。 赤泥库作为重大环境与安全风险源,需常态化开展防渗、排洪、扬尘、安全监测等巡查,建立台账并留存检测数据 。但柳林县应急管理、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日常监管严重缺位:新建赤泥库多项安全设施未达标即动工,监管部门前期未发现、未制止;旧赤泥库扬尘污染长期存在,仅在上级督查或群众举报后才“蜻蜓点水”式处罚,未建立长效监管机制;对企业提交的整改报告未严格复核,导致隐患“屡查屡有、屡改屡犯” 。监管人员不深入现场、不核查数据、不跟踪整改,让监管沦为“纸上功夫”,完全丧失监管威慑力。
执法问责“宽松软”,违法成本远低于收益。 2025年上半年,涉事企业因安全许可过期、扬尘污染两次被罚,合计11.8万元,与其违法获益相比堪称“九牛一毛” 。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明确,“先建后批”可处项目总投资额1%-5%罚款,情节严重可责令恢复原状 ,但当地执法部门仅处以小额罚款,未采取停产整改、恢复原状等严厉措施;对监管部门内部失职人员,未启动问责程序,未追究失职失责责任,形成“企业违法无剧痛、监管失职无代价”的恶性循环。这种“高举轻放”的执法态度,根本无法遏制企业的违法冲动。
三、发展迷思:资源型地区环保与发展的失衡困局
柳林赤泥库乱象,是资源型地区“重发展、轻环保”政绩观的缩影。作为煤炭大县,柳林长期依赖煤铝产业拉动经济,在“无废城市”建设、固废综合治理的政策背景下,赤泥处置本应是生态治理的重点领域,却沦为监管“盲区” 。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长,将企业经济效益置于生态安全之上,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,甚至为企业“开绿灯、行方便”,本质上是政绩观错位、责任担当缺失的表现。
更值得警惕的是,吕梁市赤泥库乱象并非孤例。山西信发化工前头沟赤泥库未按期闭库、项目“未批先建”;中铝交口兴华科技赤泥堆场存在坝体移位、监测数据异常等重大隐患;孝义市田园化工赤泥库扬尘污染屡禁不止 。多地赤泥库集中暴露出手续不全、违法建设、监管缺位等共性问题,反映出吕梁市乃至山西省在工业固废处置领域的监管体系漏洞、制度执行不力、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系统性问题 。若不彻底整治,不仅会持续威胁生态环境安全,更会动摇地方高质量发展的根基。

四、严肃追责:以铁腕问责斩断乱象根源
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,安全生产是不可逾越的红线。柳林赤泥库手续缺失、监管失守、隐患突出,严重违反《环境保护法》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安全生产法》及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等规定,必须深挖彻查、严肃追责、绝不姑息,以铁腕问责倒逼责任落实、斩断乱象根源。
彻查企业违法,依法从严从重处罚。 对森泽煤铝公司两处赤泥库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核查,追溯项目建设全周期违法事实:对“先建后批”行为,严格按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顶格处罚,并处项目总投资额1%-5%罚款,责令限期整改,逾期未整改则责令恢复原状 ;对手续不全、安全许可过期、扬尘污染、防渗不达标等行为,依法叠加处罚,提高企业违法成本;将企业纳入环保失信黑名单,实施联合惩戒,让违法企业“一处违法、处处受限” 。
严查监管失职,倒逼部门履职尽责。 依据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》,对审批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应急管理等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开展责任倒查:对在项目审批中“放水”、日常监管中“走过场”、执法问责中“宽松软”的失职人员,依规依纪给予通报、诫勉、停职检查、职务调整等处分;对涉嫌利益输送、权钱交易的,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,严肃追究法律责任;落实“一票否决”制度,对监管失职导致重大隐患的,取消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评优评先资格,倒逼监管责任落地生根 。
健全长效机制,筑牢生态安全防线。 以此次事件为契机,在吕梁市乃至山西省开展赤泥库及工业固废堆场专项整治行动,全面排查手续不全、违法建设、安全环保隐患等问题,建立台账、限期整改、销号管理 ;完善多部门联动审批与监管机制,明确各部门职责,杜绝监管漏洞;强化日常巡查与执法力度,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赤泥库防渗、排洪、扬尘、安全监测实时监控,及时发现并处置隐患;加强企业环保与安全培训,引导企业树立“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”理念,自觉履行主体责任 。
26公顷赤泥库,不仅是工业固废的堆放场,更是检验地方治理能力、责任担当与法治信仰的“试金石”。柳林赤泥库监管迷局,暴露出的是企业合规缺失、部门监管失守、政绩观错位的深层问题。生态环境保护没有“旁观者”,安全生产没有“免责区”。唯有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违法、以铁腕手段严肃追责、以长效机制堵塞漏洞,才能守住生态安全底线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,推动资源型地区走出“重发展、轻环保”的困局,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共生。
生态红线不可逾越,监管责任不容推卸。期待相关部门能以此次事件为镜鉴,正视问题、刀刃向内,彻底查清事实、严肃追责问责,给当地群众一个满意答复,给生态环境一份坚实保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