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保 ·当前位置:主页 > 地市频道 > 临汾 > 环保 >
 
山西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
发表时间:2019-04-29 来源:三晋都市报 点击量:

       本报讯(记者 赵全磊)4月26日,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,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下发《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》的通知,决定在全省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工作,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情况,建立问题清单,采取针对性措施,实现防治水污染、改善水环境、修复水生态的目标。
  
       此次整治工作主要是全面完成汾河、桑干河等流域的“查、测、溯、治”四项主要任务。查,全面摸清我省七河流域所有直接、间接排放废污水的各类入河排污口;测,各地根据排查结果,制定入河排污监测计划,对入河排污口的水量、污染物种类、水质情况进行定期监测;溯,对排查发现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溯源,查清污水的来龙去脉,厘清排污责任;治,在排查、监测、溯源的基础上,开展排污口、涉水污染源清理整治工作,并实行销号制度。
  
       通知要求,以县为单元,依据对本辖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段入河排污口进行摸底排查、登记制表。摸清每条河道排污口(点)的数量、年度排污总量,以及是否存在超范围、超规模排放。特别是要摸清是否有未履行登记或审批程序的非法排污口(点)及其偷排等情况。并于2019年10月底前提交完整的排查结果。
  
       各市针对发现的问题,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分析、分类并确认,追踪查出背后的排污企业,建立地表水断面-排污口-污染源清单。对摸排确认的入河排污口(点)、污染源头、污水水质水量、引流方式及监管、运行等情况建立台账进行管理。省水防办将组织省环境科学研究院、省环境规划院、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,对各市、县完成的排查复查结果进行卫星遥感核查和现场核查,形成核查报告。对于现场核查中发现有未上报的问题,省水防办将向市、县政府进行通报,并抄送市县级河长。
  
       对严重影响河流断面水质的排污单位,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彻底完成整治;对不能完成入河排污整治任务的排污单位,各市应进行挂牌督办,将推进进度每月报告省水防办。同时,接受社会监督,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。

上一篇:我省通报3月超标排污单位
下一篇: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安泽分局揭牌成立 实行垂直管理
 
 
 最新更新
·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安泽分局揭牌成
· 山西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
· 我省通报3月超标排污单位
· 严重超标排污单位被挂牌督办
· 洪洞:深度清洗城区道路有效抑制
· 襄汾县襄陵镇制订企业安全环保管
· 维护城市环境 共建美丽家园 临汾
 热图推荐
 点击排行榜
水利部调研组在襄汾县调研指导地
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安泽分局揭牌成
洪洞:深度清洗城区道路有效抑制
山西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
维护城市环境 共建美丽家园 临汾
严查重处持续高压 临汾市一季度
襄汾县襄陵镇制订企业安全环保管
严重超标排污单位被挂牌督办
我省通报3月超标排污单位
曲沃县组织召开汽修行业VOC专项
 
山西聚焦视点网 All Rights Reserved
关于我们   联系我们   网站声明   人员查询
            
     工信部备案号晋ICP备18003080号 中国文明网   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
主办:山西省世界经济学会新闻中心 山西聚焦视点网络编辑部 晋社科登记证号51140000699117549C号
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;本网所转载的文章稿件均已注明信息出处,且不代表本网观点; 如涉及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,请联系我们在第一时间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