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会杂谈 ·当前位置:主页 > 社会杂谈 >
 
公墓只能用20年? 说法不准确
发表时间:2018-04-11 来源:山西新闻网 点击量:


   “我听说,公墓只能使用20年?那20年以后,该怎么办?”太原市民马女士拨打本报热线进行咨询。今日,记者从省、市民政部门了解到,“20年”是公墓维护管理费的最长收缴周期,“公墓只能使用20年”的说法并不准确。
   
   “网上说墓地只有20年期限,超过期限不缴费会被认为是无主墓穴。”这两天,网络上的相关说法,让马女士有些不安。马女士对于今后可能“失联”的墓地,最大的担忧是万一逾期未续租,会不会把逝者的骨灰迁走或做其他处理?
   
   记者翻阅相关资料后了解到,民政部关于“20年”有明确解释。我国的经营性公墓大多启用于上世纪90年代。1992年,民政部发布的《公墓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“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”。1998年,民政部出台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》要求,“今后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。”
   
   2011年,民政部解释称,所谓“20年”的说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,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,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,即可继续使用墓地。
   
   山西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,我省关于公墓使用年限的规定,遵循的都是国家的规定,没有特殊规定。
   
   太原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人介绍,太原市有三家墓园目前已经遇到使用年限到期的问题。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,公墓一般都以20年为一个周期收费。年限到期后,只要墓主继续缴费,墓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。这位负责人表示,墓主和墓园之间实际上是合同关系,20年合同期限一到,如要继续履行合同,双方都需要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。墓主需要续缴墓园相关费用,墓园则继续提供墓地的维护等服务。如果墓主没有按照约定缴纳相关费用,墓园则有权利根据合同约定,采取相关措施。
   
   这位负责人提醒市民,要关注墓地的使用期限,及时缴纳相关费用。


 

上一篇:证明、证件 敢用假的就逮你
下一篇:微信朋友圈里失主辗转“遇到”捡拾者
 
 
 最新更新
· 看纸书、听书……读屏时代,你的
· 饭前服药和空腹服药不是一回事儿
· 物业人如何更好跟业主交流“金句
· 针对网文同生同基煤业发声:委托
· 瑞雪如约至,来了就不想走
· 假装“能人”办房号 还签订“购
· 临汾小伙倒立“行走”登顶泰山
 热图推荐
 点击排行榜
苏州三兄弟长治寻妹 跨越58年亲
创建文明城市 我市向九种乱象“
北京两批次不合格月饼退市 谨慎
湖北一名14岁女孩被继母杀害,半
代县举办中国传统摔跤挠羊大赛
7平方米房子2天“涨”44万 中介
绿色发展和谐共生
我省终止防汛Ⅲ级应急响应
美国“贸易零和论”是一种危害世
桑拿天难熬?3场降雨要陆续赶到
 
山西聚焦视点网 All Rights Reserved
关于我们   联系我们   网站声明   人员查询
            
     工信部备案号晋ICP备18003080号 中国文明网   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
主办:山西省世界经济学会新闻中心 山西聚焦视点网络编辑部 晋社科登记证号51140000699117549C号
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;本网所转载的文章稿件均已注明信息出处,且不代表本网观点; 如涉及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,请联系我们在第一时间删除。